10日,針對網絡流傳的“嬰兒接種證被蓋死亡證明專用章”一事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市一醫院)發布情況說明:醫院和當事工作人員對此深感自責,于當天進行了證件更換,并向新生兒家長真誠道歉,獲得了諒解。醫院已對當事人停職,將根據事實情節依規進行處理。
事件回顧
(資料圖)
9日,成都一市民發視頻稱,孩子3日在成都第一人民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出生,醫院在給孩子辦理疫苗接種證時,竟將公章蓋為“死亡證明專用章”。
孩子父親王先生稱,醫院工作人員說“蓋錯了”,但無人給他們道歉。還在坐月子的當事人鄒女士稱自己找到醫院,要求當事人、管理人員道歉,并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而醫院僅愿補償200元車費。
網傳視頻顯示,涉事醫院系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有媒體記者致電醫院,工作人員回復:我們這邊確實是有部門在調查核實中,有相關科室在介入處理中。
9日,成都市衛健委工作人員回應稱,這邊會跟醫院溝通協商,建議市民撥打12345再反映一下該問題。
10日凌晨,@成都中西醫結合醫院 微博賬號回應稱,已對辦證工作人員進行嚴厲批評,并取得了家長諒解。
另據媒體報道,2021年2月,四川達州一新生兒疫苗接種證也曾被蓋“死亡證明專用章”。
隨后,大竹縣竹陽鎮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坦言確實是工作上的重大失誤,當天已賠禮道歉,更換了接種證,并依據醫院規章制度對當事醫生進行了處罰。
此外,有律師表示,由于當事醫生的疏忽或過錯,侵害了新生兒的名譽權。當事醫生應當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同時,孩子的監護人可以主張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
至于精神損害撫慰金金額,律師說,法律法規沒有作具體規定。法院審判時,一般是根據精神損害賠償的特點,結合案件客觀實際即給予孩子造成的侵害影響程度和當地經濟發展的現狀綜合考慮,來確定賠償金額。
(來源:央廣網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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