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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青新聞網訊 “太感謝你們了,讓我的案子這么快就能了結,讓我的損失在短短幾天就挽回了。”申請執行人邢臺市某五金店的經營者將錦旗送到邯鄲市邯山區人民法院表示感謝。
該案是申請執行人邢臺市某五金店與被執行人邯鄲市某車行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邯山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為:邯鄲市某車行向邢臺市某五金店支付貨款180萬元。在車行經多次催促仍不履行后,該五金店向邯山法院申請執行立案。
7月3日立案后,邯山法院案管速執團隊法官立即查閱卷宗、聯系雙方當事人,覺察到本案有望迅速執結。經了解,該車行有一批車輛希望交付給五金店抵賬,但五金店擔心車行提供的車輛存在權屬糾紛問題,不敢接受,希望法院進行司法拍賣,變現后再將款項支付。考慮到對車輛進行司法拍賣,需進行車輛扣押、評估、掛拍等程序,有程序繁瑣、變現時間長、增加當事人訴累等弊端,邯山法院案管速執團隊便集中力量,組織雙方進行和解。
7月6日,該車行將車輛開至車管所,將十臺車輛逐一過戶五金店名下。五金店接受車輛后,雙方在邯山法院監督下履行完畢和解協議。五金店向邯山法院提交結案申請書,并向邯山法院贈送錦旗“執行利劍出劍快 法官專業解民憂”。車行作為被執行人,感到法院柔性善意執法,也向邯山法院贈送錦旗“法官專業定案情 明理釋法速調停;強制執行顯柔情 雙方和解敘友情”。案件在立案后三天之內快速結案,既做到了案結事了,也讓雙方當事人再續友情,更為優化營商環境貢獻了力量。
本案能夠迅速執結,得益于7月1日邯山法院執行局成立的案管速執團隊,以“3+6+2”模式對有保全、小標的額、查控有財產等執行案件實行“繁簡分流、事務集約”機制。“3+6+2”意為“3集中+6快速+2防止”,即集中人員、集中時間、集中裝備,快速發出執行通知書,快速傳喚或尋找被執行人、快速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快速控制被執行人財產、快速組織執行和解、快速交付執行款物,防止被執行人收到執行通知書后藏匿、轉移財產,盡最大努力用最短時間執結案件。
邯山法院始終以高效快速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目標,時刻關注被執行人財產動向,縮短辦案周期,真正讓執行工作快起來。下一步,邯山法院將持續完善執行新模式,讓速執案件始終在“快車道”加速前行,努力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不斷提升群眾司法獲得感。
文/河青新聞網記者張環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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